- 12月15日
中指·每日要闻:山东莱州购新房最高享1万元/套 购房补贴契税补贴50%
山东莱州购新房最高享1万元/套 购房补贴契税补贴50%;荆门城建集团拟发行10亿元中票,期限5年。
- 12月14日
中指·每日要闻:湖北黄冈三孩家庭可享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湖北黄冈三孩家庭可享1000元/年育儿补助、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日照城投集团拟发行合20亿元中期票据 期限均为5年。
- 12月13日
中指·每日要闻:湖北恩施对自愿腾退宅基地进城购房的农民定向销售限价商品房并予补贴
湖北恩施对自愿腾退宅基地进城购房的农民定向销售限价商品房并予补贴;广东中交城投底价48.76亿元摘得青浦华新地块。
- 12月12日
中指·每日要闻:湖北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获国家批复
12月8日,据湖北省发改委发布,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获国家批复,成为继南京、福州、成都、长株潭、西安、重庆都市圈后,第七个获批的国家级都市圈发展规划。
- 12月11日
中指·每日要闻:合肥包河区选择房票安置自行买新建商品房的政府予以奖励
近日,合肥包河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12月10日
中指·每日要闻:安徽宣城宣布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60万元
为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多子女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安徽省宣城市近日发布《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
- 12月09日
中指·每日要闻:江苏南通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近日,据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江苏南通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的通知》。《通知》明确,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对在南通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以职工家庭(包括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其他贷款政策不变。
- 12月08日
中指·每日要闻:中指研究院发布《中国房地产市场2022总结&2023展望》报告
由北京中指信息技术研究院主办,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中国物业服务指数系统承办的“2022中国房地产大数据年会暨2023中国房地产市场趋势报告会”成功召开,大会用大数据全面总结了2022年房地产市场变化,预测2023年市场发展趋势。
- 12月07日
中指·每日要闻:广西靖西购买首套新房按房屋总价1.5%给予补贴
12月6日,广西百色靖西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长靖西市鼓励居民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方案实施时间的公告,实施时间至2023年1月31日。在靖西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包括住房、商铺、写字楼、车库/车位)的购房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住房的按房屋总价1.5%给予补贴
- 12月06日
中指·每日要闻:安徽芜湖三孩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额度最高可上浮20%
12月5日,芜湖市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多子女家庭(含二孩及以上)在芜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在原享受贷款额度基础上浮,三孩及以上家庭可按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 12月05日
中指·每日要闻:河南虞城缴纳商品房契税最高可享受15%补贴
12月1日,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融媒体中心发布《关于虞城县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通告》显示,在虞城县辖区内购买商品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凡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 12月04日
中指·每日要闻:江西九江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高限额可上浮10%
12月1日消息,江西省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印发了《关于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业务进行了优化。
- 12月03日
中指·每日要闻:安徽安庆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增加10万元
12月1日,安徽省安庆市发布《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意见》,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意见》提出,在该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家庭实际租房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每月不超过1800元。
- 12月02日
中指·每日要闻:重庆积极落地金融支持房地产16条举措 已有多家银行与房企签约
近日,重庆多家银行与房地产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进金融支持房地产的16条举措在渝落地。
- 12月01日
中指·每日要闻:河南商丘同一企业就业满3月可获得总房款2%购房补贴
近日,商丘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通告,公布商丘市辖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在商丘市市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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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土地新规划出红线,背后是一盘“救楼市”的棋?
3月16日,自然资源部召开3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并解读《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精神,并回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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