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与天津人口发展

2020-02-18 00:24:03 房天下产业网 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正是从这一国情出发,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将解决发展问题与解决人口问题紧密结合,坚持改革开放与计划生育两大基本国策,坚持综合决策、统筹推进。以党中央、国务院1991年、2000年、2006年出台的三个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决定为标志,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了由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到稳定低生育水平,再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三个发展阶段的历史性跨越。30年来,天津历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以贯之地重视人口问题,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采取一系列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措施,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市少出生253万人,有效缓解了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

一、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过快增长(1991-1999年)

天津是在较早实行计划生育的城市之一。早在上世纪60年代初,我市就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在率先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1978年,正是改革开放的号角刚刚吹响之际,天津医学院(现天津医科大学)44名教职员工在率先发出了“只生一个孩子”的倡议书。30年过去了,这封倡议书见证了一个划时代的巨变。在改革开放旗帜的指引下,我市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经过全市上下的艰苦努力,在率先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促进和保障了天津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此同时,天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全面发展,群众生育观念发生深刻变化。

一是,工作网络日益健全。1978年下半年,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正式纳入政府序列,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内部机构设置逐步健全,人员编制不断充实,到2000年底,市计生委内设机构由1978年的2个处室发展到1室6处,行政编制50人。各区县和乡(镇)、街也相继健全了机构,增加了人员。到2000年,全市18个区县计生委共有行政编制283人,乡(镇)、街计生办共有行政人员587人,村(居)普遍配备了计划生育专干。同时,大部分委、局、总公司和企事业单位也都配备了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一些大型企业还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全市上下形成了比较健全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1979年以后,市级陆续建立了计划生育研究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人口情报中心、《家庭报》社(后更名为《人口与家庭》编辑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等六个事业单位,计划生育事业蓬勃发展。

二是,生育政策逐步完善。1978年以前,天津市的人口生育政策是“晚、稀、少”,即:提倡晚婚,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不超过两个,两胎间隔要稀一些。1979年,市革委会先后发布6号和85号文件,提倡生育子女数1个,2个,如果生育第二胎,两胎需间隔4年以上。同时规定,对自觉只生一个孩子的颁发《独生子女证》和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对生育多胎和不按间隔生育二胎的采取经济处罚措施。1981年,市人民政府印发81号文件,规定了3条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凡不符合规定,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为计划外生育,分别对夫妻双方征收子女抚育费。1983年,市人民政府印发28号文件,对农民的生育政策,在原有3条规定的基础上又补充了5条。1984年,市人民政府印发126号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生育政策。1988年11月2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提倡晚婚晚育,鼓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经过批准有条件地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对有生育能力的妇女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开展优生工作等,从1989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天津市的人口生育政策以地方法规固定下来。

三是,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天津市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以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80年代初开始,在全市组建了万余名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从1984年开始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对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九五”以来,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1997年,市委宣传部与市计生委联合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通过对社区资源的整合,将生育文化建设融入社区之中,使全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形成处处有阵地,经常有活动的格局。

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20世纪80年代以来,结合贯彻“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工作为主”的“三为主”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实现了由孕后补救型向孕前服务型的过渡。90年代后,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更加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农村,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广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逐步建立并夯实了以乡级为依托、以村级为主体、以育龄妇女小组为网底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彻底改变了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行计划生育的做法。到2000年底,全市有农村的12个区县基本达到全面实现“三为主”的标准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城市,为解决改革开放以来计划生育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进行了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和实践,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1998年在总结90年代以来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整体框架,与市流动办、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卫生局、房管局、民政局等8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天津市以现居住地为主实施计划生育管理暂行办法》,并由市政府批转执行。

五是,技术服务网络日益健全。为适应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80年代以来,开始建立计划生育系统的技术服务队伍,到90年代初,全市12个有农村的区县全部建立了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大部分乡(镇)、村建立了乡镇级服务站和村级服务室。计划生育服务站既在站内开展节育手术,又进村入户进行避孕指导,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九五”以来,为适应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更加重视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1998年—1999年,市区(县)财政投入600万元专项经费,为12个区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购置仪器设备,使计划生育系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有了一定提高。计划生育系统技术服务工作的重点也从主要围绕为群众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发展到广泛开展以“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服务,拓宽了服务领域,受到群众欢迎。计划生育科研工作一直得到重视。70年代,我市先后研制成功复方16次甲长效口服避孕药、天津探亲避孕药和烷苯醇醚外用避孕药膜。80年代,在宫内节育器出血机理、速效缓释避孕栓、小号Τ型宫内节育器等方面的研究中取得成功。90年代以来,进一步加强了新的外用避孕药研究、避孕副反应防治方法研究、中草药用于治疗药物流产后出血及计划生育社科流调等方面的研究。同时,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了产后42天放置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及药物流产等新技术,为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

六是,加强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1981年,天津市的人口计划正式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向各区县人民政府下达人口计划指标。1982年,开始对各郊区、县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此后,逐步完善。1988年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定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进行考核评估,兑现奖惩。通过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了各级领导的责任,明确了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为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1991年,市和各区县分别成立了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0-- 2006年)

随着我国低生育水平的出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继颁布。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一法三规”,天津市委、市政府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三步走”战略之中,强化了人口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2004年7月,天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研究战略、制定规划、创造环境、依法行政”的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增加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职能,通过大力推进综合改革,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

一是,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政府部门机构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形势下,基本保持了全市基层机构和队伍的稳定。从2000年—2003年,利用三年多时间,将全市18个区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部改扩建为装备先进、环境温馨、服务多样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心。从2004年开始,启动了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改扩建工程, 2005年完成首批51个乡站改扩建任务。与此同时,为12个有农村的区县配备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为18个区县配备了计划生育药具服务专用车。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启动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老龄人口、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维护人口安全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积极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体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依法行政的新阶段。结合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市人大常委会对《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再次进行了修订,同时更名为《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贯彻落实新《条例》,进一步加强了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完善了相关配套文件,对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政务公开进行了规范,进一步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使计划生育法律体系更加完备,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监督更加有效,利益导向机制更加完善。

三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新机制,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初步完善。在认真总结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基本实现了宣传工作开展、避孕药具供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统计、一孩生育服务证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全部转入现居住地,以现居住地为主进行管理,初步形成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新体制。

四是,坚持宣传管理服务相结合,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相结合,取得显著成效。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河西区、河东区、蓟县和北辰区荣获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区县称号。河东区开展独生子女素质教育的经验在婚育新风进万家表彰会上发言交流。连续两年以计划生育宣传服务为主题的“三下乡”活动,为群众送去了温暖,同时也得到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好评。各级党校普遍开设了人口理论教育课程。基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网络更加完善,育龄群众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制定出台了对我市农村地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和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将城市职工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纳入了生育保险,基本落实了对农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出台了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家庭的救助办法,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完善。

三、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的全面发展(2006年至今)

党的十六大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为认识和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趋势,深入分析了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任务,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内涵和途径,体现了党对人口问题认识的深化和发展,标志着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的发展阶段。

在新形势下,天津市委、市政府在筹划全市发展全局中,更加关注人口问题,在研究战略、编制规划、制定政策等方面,积极发挥主导作用。2005年市政府将全市“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作为全市重点专项规划予以部署,2007年市委又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指标纳入各级党政机关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之中予以推动。中央新《决定》下发后,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讨论,发布并实施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成为指导我市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结合天津实际,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加强综合协调。自觉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纳入各级党政机关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连续八年开展对各区县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情况督查,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就重点问题加强综合协调。站在“大人口”高度,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滨海新区人口发展功能区划研究,就人口迁移、流动、分布提出建设性思路和措施。

二是,控制人口增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点抓好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近年来全市符合政策生育率始终保持在98 %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2.3‰以内,圆满完成各年度人口计划。全面实施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推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通过WIS建设实现户籍地与居住地的信息互通、同步变化和资源共享。

三是,加强技术服务,开展宣传教育。累计投资1.19亿元,完成了区县和乡镇两级服务站的改造升级,市级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正在规划建设中。开展“家庭健康惠民行动”,今年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总服务人次达692万。广泛深入地开展党校人口理论教育、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和社会舆论宣传,成功举办中国纪念“7.11”世界人口日等大型宣传活动。

四是,强化依法行政,推进利益导向。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法制宣传,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市和区县两级财政累计拨付资金1380.2万元,受益群众7000多人;全面启动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规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管理;开展“幸福工程”项目,推动“生育关怀行动”,实施各类救助项目26个,累计投入资金330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已逐步成为我市改善民计民生惠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步伐,天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几经探索,不断实践,全市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从1978年的15.47‰、9.21‰分别下降到2007年的7.91‰和2.05‰,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改变了人类发展的轨迹。30年来,全市因实行计划生育少生253万人,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直接效益(人口效益)同时,因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生育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使全市人口年龄结构不断优化,2007年,少儿人口、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为11.51%、78.89%和9.60%,劳动年龄人口相对较多,而需要社会抚养的人口相对较少的人口结构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在取得历史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经验,获得了重要启示:

一是,必须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之中。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只有立足大局,才能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只有把握大局,才能明确方向、抓住机遇;只有服务大局,才能准确定位、大有作为。必须站在国家强盛、民族复兴和人民生活美好的高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放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去推动。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坚持议全局、谋大事、促发展,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和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深层矛盾和突出问题;坚持转变政府职能,研究战略、编制规划、完善法制、制定政策,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必须用创新的思维、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面对快速发展变化的形势,不能沿袭习惯的做法而不思进取,满足已有的经验而固步自封,畏惧变革的风险而停滞不前。只有准确把握发展规律,不断更新发展观念,及时调整发展思路,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只有不失时机地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只有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实践、勇于探索,才能不断激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三是,必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人口问题涉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各个方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有效整合政策、组织和社会资源,实行综合施治。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只有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才能建立部门间协调运作机制,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只有采取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科技等综合手段,才能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只有有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才能充分发挥群众团体、自治组织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社区、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社会氛围,创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外部环境。

四是,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既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又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兼顾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才能取得群众广泛理解;只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动员群众,才能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只有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发展权,才能赢得群众真心拥护。必须将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30年来,人民群众对人口控制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为了国家利益,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计划生育,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舍小家、为大家,再次印证了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

回顾历史是为了更好地展望未来。今后一个时期是天津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委提出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要完成这一历史使命,人口是基础,人均是关键。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拓宽工作视野,转变发展思路,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统筹解决人口数量、质量、结构问题,统筹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是一项艰辛无比又无尚光荣的宏伟事业,走过的30年,经历了曲折的道路,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历史不会忘记,未来仍将继续。新的征程,任重道远。只要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满怀豪情,就一定能够再创天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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