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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123晓旭 | 605人浏览 | 5人下载

3.0

201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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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晓旭 2011-10-09

摘要:新增建设用地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土资源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的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相应等别和征收标准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