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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央坚持“房住不炒”基调 推动市场平稳

2017年,房地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调,地方以城市群为调控场,从传统的需求端抑制向供给侧增加进行转变,限购限贷限售叠加土拍收紧,供应结构优化,调控效果逐步显现。同时,短期调控与长效机制的衔接更为紧密,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深化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详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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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分类调控、因城施策仍是2017年房地产政策主基调

中央深入研究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市场平稳发展

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分类调控、因城施策仍是2017年房地产政策主基调。3月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报告明确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的宏观目标,强调今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针对房地产方面,明确今年房地产市场的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去库存、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同时,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今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详情】

多部委召开会议明确今年工作任务,因城分类施策成重点。今年1月,各部委工作会议陆续召开,明确2017年工作任务。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强调根据供需形势因城因地施策,建立住宅用地供应分类管理制度,对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调整结构,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对去库存压力大的三四线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详情】

中央深入研究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市场平稳发展。2月28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强调深入研究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住建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提出,现在具备了建立房地产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详情】

“十九大”为房地产业定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针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报告提出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调,坚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详情】

中央提出明年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2018年经济工作,提出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是2018年要着力抓好的一项重点工作,并强调要“力争取得明显成效”。12月18日至2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8年房地产重点“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详情】

以城市群为重点,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供给侧同步调整,增加有效供应

以城市群为调控主场,从中心城市向周边三四线城市逐步扩围。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导向下,2017年各地政府积极深化房地产政策调控,力度不放松、目标不动摇。截至12月底,90个地级以上城市(约200项政策)和35个县市(约41项政策)出台调控,海南、河北从省级层面全面调控。此轮调控总体上表现为持续时间更长、涉及城市更多、政策强度更大。从政策出台时间维度来看,2016年3月以来,有三次地方强调控期,2017年3-5月是政策密集出台高峰期。【详情

2016年的调控城市主要是一二线热点城市,而今年以来,从单个城市调控向城市群协同、片区联动收紧转变。上半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内部三四线城市联动中心城市出台收紧政策;下半年,三四线城市调控进一步扩围,集中在山东半岛城市群、海西城市群、安徽中部及中西部地区重点城市周边三四线城市。【详情

优化土地供应机制,提高土地招拍挂限制。1月12日,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指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对商品房根据供需形势因城因地施策,建立住宅用地供应分类管理制度。对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合理增加土地供应,对去库存压力大的三四线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4月1日,住建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详情】

地方积极响应中央政策。北京发布《2017-2021年及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规划未来5年供应住宅用地6000公顷,以保障150万套住房建设需求。6月北京《关于办理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力推进“拿地未开工和开工未入市项目”尽早开工入市。...【详情】

创新限售模式成新一轮调控升级主要手段

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通过限售抑制需求成为重要方式之一。2017年,地方调控密集出台,继限购、限贷后,部分城市开启“限售”模式,抑制短期投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3月24日,厦门率先针对个人出台限制交易的措施,明确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此后多地效仿,限售城市逐渐从热点一二线向周边三四线深入,至12月末,全国已经有超过50个城市实行限售措施。【详情

从限售年限来看,限售分化为2年、3年、5年,甚至有特定地块10年限售,大部分城市限售期为2-3年。海南全省及广州、承德、绍兴、重庆、南昌、太原、襄阳、岳阳、柳州等29个市县均要求满2年;珠海、南京、郑州、开封、张家口、长沙、贵阳等13个市县地要求满3年。而保定白沟新城、石家庄、泉州及海南下辖四市县海口、三亚、万宁、陵水限售政策更为严厉,要求满5年。【详情

加强楼市监管力度,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上海、南京、长沙、成都四城开启公开摇号购房模式。针对房价管控,针对规范房企,针对规范购房行为,...【详情】

加大联合惩戒,维护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权益。12月26日,住房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提出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详情】

严控商办项目用地,禁止擅自改为居住用途。北京明确商办限售,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交易时,可出售给个人,但需符合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同时严禁商办项目擅自改为居住用途,坚决打击利用产业用地炒地炒房的投机行为。【详情

因城施策去库存政策

地方因地制宜去库存。1月11日,河南省发布《关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强调增加住房租赁市场供应。1月12日,《南京市“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围绕“去库存”,适度控制市场不成熟区域住宅用地上市量,根据需求精准投放商业办公类用地。3月15日,河南省召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着重农民工市民化工作,积极有序推动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沈阳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毕业未超过5年,下同)购买商品住房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6月13日,邵阳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根据房地产库存情况,科学调整土地供应规划和规模,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详情】

中央强调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促进金融财税改革持续推进

从金融领域加强楼市调控,全面收紧房地产资金端口

货币政策强调注重稳健中性。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强调,要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好流动性闸门,保持流动性基本稳定。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一季度例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引导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详情】

加强金融管控,防范金融风险。2017年以来,各部委多次强调防控金融风险,均强调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2月14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文,对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热点城市普通住宅地产项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等5种行为进行规范。 【详情】

积极推进金融财税创新改革。随着租售并举住房体系的推进,与其配套的金融改革和工具也实现了重大突破。10月23日,国内首单央企租赁住房REITs、首单储架发行REITs——中联前海开源-保利地产租赁住房一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议通过。产品总规模50亿元,以保利地产自持租赁住房作为底层物业资产,采取储架、分期发行机制。【详情】

中央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严禁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在房地产调控升级的大背景下,监管层对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进行了严控。11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要求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力度。...【详情】

投资端:加强企业投资风险管控,不断警示金融风险。9月5日,湖北省印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谨慎投资房地产的通知》强调,湖北省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对房地产新增投资持谨慎原则,严控风险。同时,要求在建、在售房地产要加快建设进度、销售进度,确保资金尽快回笼,降低杠杆。...【详情】

需求端:一方面,严禁个人消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银监局联合印发《北京市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详情】

另一方面,支持热点城市房贷利率包括首套房贷利率调整。9月北京地区多家银行相继上调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后首套房贷利率较基准利率上浮5%至10%成为主流。9月19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回应称,房贷利率调整是银行在北京市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市场利率整体上扬的背景下,根据市场资金水平变化、自身资产负债管理需要所采取的自主行为,符合政策要求和导向。...【详情】

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设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条例正式落地,楼市“回归居住”更进一步

中央不断完善住房租赁制度,加快推进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推进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1月10日,住建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租赁补贴具体政策,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租赁补贴的标准。...【详情】

各地积极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在中央层面的密集推动下,各地政府纷纷积极响应,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12个试点城市均陆续公布了住房租赁扶持政策。从试点实施方案看,各地均从保障承租人权益、供给、金融、财税、监管等方面进行细化。

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产业地产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融入发展各领域各环节,鼓励各类主体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发展新引擎。同时发展旅游地产、养老地产、文化地产等新业态。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详情】

加大住房租赁市场供应。在增加租赁住房方面,除武汉、沈阳、成都、南京、合肥、杭州、郑州规定部分出让土地须自持或配建一定比例的租赁型住房外,出台租赁方案的城市均有针对性政策进一步保障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详情

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开始正式推进落地。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详情】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条例正式落地,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建设。8月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对《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 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9月20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三部委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未来五年供应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目标,着力满足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及符合条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其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单身应当年满30周岁,离异的应满3年;对非本市户籍的“新北京人”分配比例应不少于30%。选址方面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推动就业与居住的合理匹配,...【详情】

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对全国形成示范效应。北京发展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对全国其他城市后期的住房制度改革也将形成良好的示范。9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支持北京、上海深化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鼓励两市结合本地实际,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北京已提出未来五年供应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目标,着力满足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及符合条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广东省跟进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根据定价标准及个人出资数额,确定个人和政府或者个人和有关单位持有住房产权的相应比例产权。10月2日,福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八条措施》,明确福州、厦门两市今年年底前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管理办法。未来,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的城市或将进一步扩围。...【详情】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土地改革持续推进落实,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推动人口均衡发展。两会提出要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今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1月25日,国务院印发《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引导人口流动的合理预期。...【详情】

地方积极响应中央政策。8月22日,《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居住、工作达到一定条件,享有的公共服务达到户籍市民水平的常住人口可落户城镇。...【详情】

进一步调整放宽人才准入政策,着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7月成都“蓉漂计划”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郑州提出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保满2年,本人和直系亲属可落户;无锡降低市外户籍准入门槛,取消投资纳税、60平方米购房限制等政策,准予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详情】

土地改革不断深化。1月22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对全面开展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作出部署,要求到2018年年底,在相关地区建立符合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要求,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土地二级市场。...【详情】

积极推进土地存量进一步高效利用。一方面以旧城改造改造为重点,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12月1日,住建部在厦门召开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提出将在广州、韶关、柳州、秦皇岛、张家口、许昌、厦门、宜昌、长沙、淄博、呼和浩特、沈阳、鞍山、攀枝花和宁波等15个城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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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区域协同发展,构建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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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特色小镇,助推新型城镇化发展。1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指出未来特色小镇将坚持有重点发展、有条件发展,有特色发展。4月11日,住建部和中国建设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商业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强调要加大商业金融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小城镇,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统筹指导小城镇建设,...【详情】

深化区域统筹发展。第三批自贸区新增7地,分别为浙江、河南、湖北、四川、重庆、陕西、辽宁,加上此前上海、天津、福建、广东,我国已有11个自贸试验区。从区域布局来看,此次新设自贸区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自贸区建设由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转移,体现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详情】

中央规划建设雄安新区。4月1日,中央新设立了河北雄安新区,重点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国家级新区扩容至19个。5月3日,国土资源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计划,将雄安新区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改革试点和创新政策的先行先试区,重点从保障用地需求、土地供应政策、城市地质调查、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土地税费相关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详情】

棚户区改造有序进行,货币化安置工作大力推进。1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要加速推进棚改,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科学规划棚改腾空的土地,注重配套和环境建设,优先安排出让棚改腾空的土地,同步推进产业发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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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综合服务建设。陕西、深圳对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分别提出规划,并提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陕西《“十三五”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规定,新建居住区应按照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每百户20平方米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详情】

加大力度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7月7日,《上海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强调全面提升绿色环保节能建设水平,着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详情】

短期调控不放松稳预期。2018年房地产工作重点是要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未来楼市政策仍会延续“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明确的主线,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详情】

长效机制继续深化促发展。2018年我国在落实“住有所居”目标上将迈出实质性步伐,长效机制将是中长期房地产发展的重点,其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明年的首要工作,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未来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将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相关租赁政策也将进一步落实和细化。推进国有租赁企业的建设,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抓紧推进住房租赁立法,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推动住房租赁市场更加规范化、专业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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