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经济社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已成为共识,人民群众也期盼着美好的生活。这对于作为城市文明标识和百姓生活载体的商业地产而言,既意味着新要求、新机遇,也赋予了所有商业地产开发运营机构更加不凡的使命。
研究目的、基本原则、研究对象
研究目的:
a)通过企业资产规模和商业地产业务的出租面积、纳税贡献、就业贡献等指标量化研究,发掘商业地产业务实力强、经营稳健以及社会贡献大的优秀企业群体;
b)通过系统研究,打造“中国商业地产标杆企业”品牌,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挥标杆企业的行业示范效应,推动行业优化业务结构,实现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以数据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全面的研究原则。
研究对象:
a)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房地产企业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
b)商业地产相关业务收入所占比重不低于20%;
c)为了引导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鼓励以集团的名义参与;
d)符合上述1~3条,但是有严重拖欠工程款,或有重大偷漏税等违规行为问题的企业,取消评审资格。
数据来源、数据复核
数据来源:
a)企业填报数据;
b)中房指数系统(CREIS)数据库;
c)企业对外公布的信息(包括公司年报、企业网站公布的信息和对外派发的宣传资料);
d)有关政府部门(包括建委、房管局和统计局等)的公开数据;
数据复核:
企业填报的数据须如实客观,同时研究组将对填报数据进行复核。
a)企业财务数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表进行复核;
b)通过税单复核企业经营收入及利润;
c)对收集的数据坚持交叉复核:通过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开的项目交易情况复核企业提供的销售数据:通过统计局的企业直报数据进行交叉复核;对有疑问的数据我们可要求进行现场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