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对象
结合当前中国新建筑的发展状况和时代特征,2017-2018中国百城建筑新地标研究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因建筑内部或外部因素能够形成城市的中心或副中心,对城市或所在区域的经济或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
(2)单体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或综合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
(3)在建筑设计、功能特征、节能环保、文化内涵、智能科技、历史意义等方面具有显著特色,能够代表所在城市或区域的时代形象;
(4)物业类型为综合体、写字楼、住宅、商用物业、产业园区等;
(5)2017-2018年建成或部分建成。
(二)研究评价体系
在2017-2018中国百城建筑新地标研究中,研究组从建筑规模、市场表现、技术创新、服务功能、显性标识、隐性标识对样本项目进行评价,将六项指标中的得分按照一定的权重值(权重来自于六项得分的“方差-协方差分析”)进行加总,最终评价得出“2017-2018中国百城建筑新地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