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可能试点房产税改革 征税暂不涉及个人住房

2012-03-13 18:35:00 房天下产业网 来源:楚天都市报

湖北今年将成为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区域?近日有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在讲话中透露,该司今年要做好四项税收政策改革工作,其中一项就是在湖北、湖南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合并的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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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继上海、重庆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后,湖北、湖南两省将尝试另一种路径的房产税改革。

我省房产税可能怎么改

湖北省发改委人士透露,从目前内容看,国税总局官员所说的试点,基本与2010年湖北在武汉城市圈进行的课题研究类似。“这个研究涉及的是对房产税体制和管理上的改革,最核心的内容是对房产按市场评估值征税,并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

即把现行税制下的对房地产按“土地面积”和“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价值”征税,改为按“市场评估值”征税。税务表示,这也是目前税务部门认定的未来房地产税改革的大方向。

记者了解,目前各地对工商企业征收的房产税,是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以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如果转向按市场评估值征税,无疑能够更为准确的反应房产价值的变化。“这个跟上海、重庆试点的完全不一样,沪渝是把征收范围扩大到个人,而课题研究涉及税制的体制改革。”本地税务人士解释。

记者了解,上述课题报告湖北已经结题,并已上报相关研究成果。3月5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两会记者会上也透露,财政、税务部门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房产税会覆盖个人住房么

从去年开始,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改革启动试点,将征收范围扩大到个人。

与此不同,无论是我省发改委所做的相关研究,还是税务方面透露的信息,即便我省房产税改革课题报告付诸实施,步仍旧是针对企事业单位,而非个人。“工商企业目前已经在征收房产税,试点无非是换一种计税机制,对于他们而言,改变只涉及税负的变化。”业内人士透露。

当然,不排除今后会扩大征收范围。

税务表示,率先对企业和单位房产按评估值征税,符合“先易后难”的策略,但一旦对企业、单位房产试点成功,取得解决目前对房产征税中的技术难题,就可以顺利延伸到个人。目前湖北已经对2手房交易计税采取系统估值的方式,同时下半年40个城市住房系统将进行联网,意味着相关技术问题都在解决中。

房产税能否让房价回归

如果房产税提高多套房持有成本,能否打击性购房,能否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以上海目前试行的办法为例,其对纳税人购买第2套及以上的住房(人均面积低于60平方米可免征)进行征税,税基暂按住房市场交易价七成计算,适用税率暂定为0.6%和0.4%两档。以一个3口之家为例,假如家庭原有一套150平方米住房,现又购买一套110平方米,单价2万的房产,其需要缴纳的房产税为(260平方米-180平方米)×20000元×0.7×0.6%=6720元。这也意味着房产税负担,约占购房总成本的0.4%左右。


有数据披露,去年上海征收的房产税接近3亿元。同时,去年以来,上海房价出现较大波动,部分新开房源甚至比均价大跌30%左右。但上海房价调整的原因,到底是因为房产税还是限购等更为严厉的措施?

21世纪不动产市场总监黄蕾告诉记者,相关税收一般占总房款的比例不高,税收对购房行为的影响力不算很大。“跟限购这样的命令不同,房产税成本是可以转嫁的。”武汉一开发企业人士认为,假设客户持有5年房产,并税缴2万后想出手,这个成本完全可以转给接盘者。“2手房行情好的时候,交易契税、房东个人所得税,都要算入房价并由买家承担”他说,房产税能否发挥作用,完全因市场环境而变,如果购房需求大于供给,成本转嫁后反而提高买房人成本。

观点

化解住房矛盾难以全靠房产税

在代表、财税叶青看来,房产税符合“以财产课税”的基本原则,通过一系列配套调整,将购房人需要一次性承担的房价中一部分,转化成需要70年支付的税收,让老百姓住房的负担有一种科学的解决方案。

不过叶青认为,房产税并非解决目前住房根本矛盾的利器,如果政府能够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廉租房或公租房,解决“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才能从本质上缓解住房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在武汉《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用了不少篇幅详解保障房住房目标,甚至明确保障房应该尽可能建设在轨道交通沿线,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群体入住。而地方政府利用增收的房产税收入保障房,也开始被业内关注。近日,重庆方面即提出,该市在开征房产税的第1年预期可征得约2亿元税收,将全部投入公租房建设。“只有把市场和保障分割清晰,才能解决问题。”中南财经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表示,房产税的确是比限购更为市场化、常态化的调控手段,但前提在于应保群体得到住房保障。同时,税收调节要能发挥作用,需要在动态地评估房屋价值、如何确定征收范围和征收方式上进一步细化。

标签: 湖北房产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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